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系統
2020-05-19 10:32:55
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是銀行與房地產交易資金監管機構合作,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售資金實行監管的一種新模式,通過簽訂資金監管協議,并要求開發企業依協議將商品房預售資金存入資金監管專用賬戶,使開發企業對預售資金的使用必須經監管機構審核,確保預售資金依法用于預售房地產項目后續工程的開發建設,防止預售資金被挪用、轉移,從而維護商品房交易雙方、貸款銀行、施工企業及其他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,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。
2、系統框架
3、系統功能
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功能包括項目監管申請及審核、監管賬戶開設、監管協議簽訂、交易資金監管、監管資金用款申請、監管資金解除等功能。
(1)同步預(銷)售商品房管理系統的預售許可證辦理信息,實現項目監管申請及審核,支持打印監管批準書。
(2)對監管賬戶開設及變更情況進行管理,建立監管賬戶與監管樓盤的關聯,為后續交易提供監管服務。
(3)對監管協議進行管理,完成政府、開發商、銀行、拆遷辦、城市更新小組等三(四)方的監管協議申請及審核,支持在線打印監管協議功能。
(4)對網上選房情況進行監督管理,未按時辦理購房手續或未按時完成資金繳存實施實時監控。
(5)同步商品房合同備案系統數據,并自動獲取合同對應的幢號、房號、座落、合同號、購房人、資金監管賬戶、付款方式、首期款金額、后續付款金額等數據,以及各期款項的付款時間、是否按揭貸款及收取時的一般賬戶;系統支持對多種付款方式進行編制資金繳存計劃,實施對未按時繳存的資金記錄進行警告或提醒。
網上選房但未繳存購房定金的,不允許到商品房合同備案系統進行網簽操作。
(6)同步銀行資金監管系統數據,查詢瀏覽對監管賬戶關聯樓盤、所購房屋的繳存計劃與實繳情況,能夠進行對賬管理,便于資金實時監控。
(7)為開發商建立資金請款功能,監管部門人員開發商提交根據工程形象進度、支付比例進行審核,審核后核發《撥付核準通知書》,并將通知書信息推送到對應的銀行業務系統,銀行將撥付額度劃撥到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指定賬戶。
(8)系統建立監管資金結清及解除監管賬戶功能,在竣工驗收和房產確權后,開發商可在線申請監管資金結清及解除,監管部門負責審核并核發相關證明,銀行依據證明可結清監管資金及解除監管賬戶。